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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共玉树州十三届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井 永 杰
(2018年3月9日)
来源:玉树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年3月9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玉树州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州纪委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州委四次全委会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州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刚才,州委书记吴德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 在省纪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党风政风气象更新,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一)牢牢牵住“牛鼻子”,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组织召开州纪委二次全会和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就深入推进2017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结合各部门单位业务工作特点,量身打造个性指标,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年度目标责任书》,提高了责任清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先后组织13名市县、州直部门党委(党组)和纪委书记在州委全会和州纪委全会上述责述纪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狠抓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中期监督检查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认真落实约谈提醒制度,通过约谈提醒,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州委州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约谈下级地区和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一把手共计81人。针对约谈提出的8类突出问题,列出整改责任清单进行跟踪督查,推动“两个责任”不断向基层压紧压实。

  (二)加强教育引导,从严管党治党的思想根基得到巩固。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向全州各级机关发放《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等专题教育片175套,向全州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发放藏文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2160册。对340名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了党纪法规知识测试。运用新兴媒体多渠道宣传党纪党规知识和廉政文化,开通了州纪委外宣网站,创建了“廉洁玉树”微信公众号,制作播发网络宣传动画片1部。廉政文化长廊、廉政书架进一步普及。以今年我州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沉痛教训为主题,召开了全州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更新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宣传展板。以“警示教育进乡镇,预防犯罪促扶贫”为主题,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受教育基层党员干部达700余人。州纪委与州妇联携手,组织全州副科以上领导干部1740人签订了“家庭助廉承诺书”,并举办“家庭助廉”专题讲座。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新成效。探索建立监督执纪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双联机制,对全州扶贫、环保等领域7个方面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多轮监督检查。在扶贫领域,组织召开了监督执纪工作推进会,查处违纪违规问题9件34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起。在环保领域,督促整改突出问题15个,问责党员干部2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起。在强化社会监督方面,聘任政风行风监督员20名,并进行了监督知识技能培训。在严肃村级两委换届纪律方面,印发了《关于严肃“两委”组织换届纪律相关要求的通知》并狠抓监督落实,以铁的纪律保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依法顺利进行。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13批108人次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审核回复,确保人选质量。

  (四)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作风建设得到巩固深化。以抓关键节点和刹节日歪风为重点多次发出通知,反复重申和强调节日纪律,围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工作纪律松驰、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办公用房超面积等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12次,集中检查6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件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起。我们以“六个结合”推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治理,查摆梳理存在问题146条,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积极督促整改。期间,受理群众举报2件,其中1条违纪线索已立案审查。

  (五)运用“四种形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断拓展。我们严格把握“三个时间节点”,紧盯“三类重点人”,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一批违纪和腐败问题。截止目前,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2件,司法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件2人,共计处置问题线索128件。立案审查23件,结案24件(1件为2016年立案2017年结案),党纪政纪处分45人。谈话函询了结、问题澄清了结、党纪轻处分、组织轻处理的共108件143人,占受理信访的大多数;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重处分的8件9人,在受理信访中是少数;涉嫌犯罪追究刑责的2件2人,在受理信访中是极少数。

  (六)积极推动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春节前,已完成州县两级检察机关人员转隶、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监察委员会班子组建和机构挂牌。制定出台《派驻监督全覆盖实施方案》,州纪委重新调整设置8个派驻机构,负责监督51个州级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州委巡察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已完成对4个县和5个州直部门的两轮巡察。指导督促各市县党委全部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七)坚守责任担当,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得到强化。按照“打铁必需自身硬”的要求,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标,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组织纪检干部加强对政治理论和党纪党规知识的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作为近期以来首要政治任务狠抓落实。选派各级纪检监察干部27人次参加由中纪委和省纪委举办的各类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州纪委举办一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和12388网络举报系统应用专题培训班。以传达学习中央《关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为重点,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警示教育,在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的基础上,切实加强自身监督管理,力戒“灯下黑”。按照“三转”要求,对全州各级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第三次清理。修订完善了《州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等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自身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了对机关人员、财务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消除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任务艰巨。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紧迫性认识不深,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到位,传导压力有待深化。二是有的基层纪委作用发挥不够,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仍然是短板,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还需加大。三是有的地区和部门“四风”问题尽管在面上有所收敛,却在底下呈现出变异性、隐蔽性、传染性等新特点,执纪监督的难度增大。四是有的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三转”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发挥职能作用不够,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有待提高。五是市县纪委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存在较大困难,因为编制不足,派驻机构人员落实难度较大。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

  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州委四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紧紧压实“两个责任”,持续正风肃纪,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大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建设良好政治生态,为我州决胜脱贫攻坚,实现玉树“两个越来越好”发展目标提供坚强政治、纪律和作风保证。

  (一)履行党章党规所赋职责,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章规定了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和政治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学习党章、遵循党章作为必修课,切实履行好党章党规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各级纪委不仅要聚焦主业主责查办违纪违规案件,还要担负起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的责任,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同时严格依照党内监督条例规定,担负起同级监督的责任。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巡察和派驻监督的重中之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各级纪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加强同所辖党组织和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的谈心谈话,纪委书记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要同下级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做到“三个人必谈”,沟通情况、交流思想,针对问题指导工作、从严要求。要加强对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和请示报告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要加强维稳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维稳决策部署不力、工作不实、履职不到位,或参与不稳定事件的党员干部,要坚决查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要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的发生。坚持以“三个区分开来”为原则,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探索实践监委工作运行新模式,推动纪法有机衔接,加快生成新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法力。

  提升政治业务能力。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一起抓,通过座谈交流、专题教育、全员轮训、岗位练兵、挂职锻炼等不同形式,做到学用结合、学思践悟,不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能力,使纪检监察干部既成为严格执纪的行家里手,又成为依法办案的专业人才,实现思想、理念、人员、感情、工作的全面融合。

  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要促进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积极探索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衔接、执纪与执法衔接、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有效运行机制。结合实际,全面试用12种调查措施。借鉴北京市执纪执法“一程序两报告”的做法,建立健全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审批和监管制度,完善各项工作规范,严格把好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

  (三)严格问责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责任制考核考评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压紧压实。

  夯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主体责任扛起来,真抓真管、常抓常管、严抓严管。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并把责任压实到班子成员、传导到基层。班子成员要坚持管业务与管思想相结合,谁分管范围出了问题就由谁负责,摒弃“看戏”心态。要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执纪和绩效考核重点,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坚决克服责任落实假大空、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强化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唱“黑脸”、当包公,既要瞪大眼睛、加强监督,也要主动对接、积极协助同级党委抓落实,以监督责任的履行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两为主”机制。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将纪检组统一更名为纪检监察组,赋予派驻机构适当的监察职责。以推行综合派驻为主要模式,积极推进市县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对派驻工作的管理监督,理顺管理机制和工作关系,增强派驻机构同派出机关的工作协调与融合,增强归属感、责任感,积极发挥监督“探头”作用。要深化乡镇纪委“三转”,推进县乡纪检监察一体化建设,提升基层监督执纪效力。

  高悬问责利剑。坚持严字当头,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综合运用检查、通报、改组和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把板子打下去,惊醒“梦中人”,警示“后来者”,决不搞下不为例、法不责众。

  (四)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驰而不息纠“四风”。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对“四风”隐形变异及新表现,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紧盯“关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以上率下。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采取全媒体问政、全社会监督方式,坚决查纠一些领导干部回避问题、庸懒无为、当好好先生、当甩手掌柜,一些基层干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重视、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一些地方、单位表态多、调门高,而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并选择一批典型进行通报曝光。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密切关注各种隐形变异的公款送礼和公款吃喝玩乐、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聚焦特殊行业、特殊领域和县乡基层等重点领域、国家法定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加强明察暗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

  (五)惩治腐败不松劲,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一刻不停息,始终保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反腐败态势。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及不在领导岗位或已退休但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干部,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充分运用“双联督察”机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和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有效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对重大问题、重点案件的组织协调,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

  严把案件质量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严格程序规范,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办案文明、效果良好的“铁案、精品案”。发挥州县纪委监委审理把关作用,提升基层案件质量。强化办案安全管理,严守办案纪律,确保万无一失。

  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治标与治本协调推进。要在持续强化不敢腐震慑的同时,推进机制制度创新和改革,靠制度规范权力、完善管理、制约行为,不断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持续强化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价值观,增强“四个自信”,强化不想腐的自觉。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点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要重点对扶贫、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乡村财务管理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查处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认真办理、及时回告,不欠“感情账”“纪律账”“经济账”。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坚决查处基层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按照省纪委部署要求,着力提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强化监管责任,加大问责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安排干部深入乡镇、进村入户、走访群众排查问题线索。乡镇纪委书记、村纪检员手机号码必须向群众公开。要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扶贫、民政、财政、农牧等职能部门和审计机关的协作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问题线索移送办理。对有线索不移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处理。要拓宽思路,改进方法措施,通过采取上下联办、异地交叉互办、常委包案督办、专案提办等方式,提高查实问题、抓典型案件的能力。市县党委主要领导每年要主动领办2到3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一抓到底。各级纪委要按月上报执纪问责相关数据,按期向省纪委例会报告工作情况。对管辖范围内问题线索办理失察失责的党委和纪委领导,要实行“双问责”,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惩治腐败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隐性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和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开展“普纪”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政治教育培训内容和理论学习计划,作为党校必修课列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挖掘和利用玉树廉政文化资源,建设完善各类宣传阵地,讲好玉树廉政故事。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和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抓住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契机,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

  增强运用“四种形态”的综合效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微杜渐。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再深化,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更加注重提高谈话函询质量,扎扎实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谈话函询的过程成为教育引导被谈话函询对象对党忠诚老实、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如实向组织说明有关情况的过程。对反映不实的,及时予以澄清。对存在问题的,帮助悔过纠错。对欺瞒组织、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真正使党员干部既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又感受到纪律的严明和监督的无处不在。继续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管理工作,体现组织关怀。

  增强纪律的震慑力。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依规用好纪律处分权,凡是处分决定,都要在本地本单位党组织会议上进行宣布,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对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下达纪检监察意见书,限期整改。

  (八)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让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生态护林员和前哨作用,及时深入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统筹推进州县巡察。要切实加强对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着力提高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市县党委必须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不能把巡察工作推给纪委主抓。要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党章党规,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发现问题、强化震慑。要以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为契机,聚焦扶贫项目资金运行中的常见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坚决为脱贫攻坚扫清障碍。2018年州委计划分2轮巡察12家州直单位。

  构建巡察上下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州委统一领导下的市县交叉巡察、提级巡察和州县联动巡察,破解熟人监督难的困扰,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建立健全问题、任务、责任和整改“四个清单”制度,加强跟踪督导,公开落实整改,问题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真正把巡察成果运用好。

  (九)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自我革命生力军作用,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增强“八种本领”,认真落实“五个带头”,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提高政治能力。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确保真学、真会、真落实,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省州党委、纪委部署上,作出表率。以坚定的理想信念、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不辱纪检监察神圣职责。

  打铁必须自身硬。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做到政治过硬、思想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廉洁过硬,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建立完善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执法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干部选用等权力制约机制,主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办案说情登记制度,严肃查处打听案情、干扰办案等违规违纪问题,防止“灯下黑”。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坚决惩处有案不立、该查不查、大事化小、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权钱交易、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要强化派驻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派驻监督全覆盖的要求,配齐配强、不断优化派驻力量,提升整体素质,解决力量单薄发挥作用不明显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新时代面临新挑战,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坚如磐石的意志品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夙夜在公、奋发有为,只争朝夕、锐意进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向全州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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